摩托车前照灯检测仪操作规程发表时间:2023-06-18 23:15 摩托车前照灯检测仪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确保摩托车前照灯检验正常操作。 2 职责 2.1 引车员负责按照操作规程正常运作。 3 操作程序 3.1检验前仪器及车辆准备 3.1.1前照灯检测仪受光面应清洁; 3.1.2对于手动式前照灯检测仪应检查其他电池电压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1.3轨道内应无杂物,使仪器移动轻便; 3.1.4前照灯应清洁 3.2操作步骤 3.2.1将车辆停止在规定的位置; 3.2.2保持前照灯正对前照灯检测仪,有夹紧装置的将车轮夹紧; 3.2.3开启前照灯检测仪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车辆应处于充电状态(变速器置于空挡,无级变速的车辆应实施制动); 3.2.4对两轮机动车和装用一只前照灯的三轮机动车,记录前照灯远光发光强度。 3.3装用两只或两只以上前照灯的三轮机动车操作步骤: 3.3.1车辆沿引导线居中行驶至规定的检测距离处停止,车辆的纵向轴线应与引导线平行,如不平行,车辆应重新停放,或采用车辆摆正装置进行拨正; 3.3.2置变速器于空挡,车辆电源处于充电状态,开启前照灯无光灯; 3.3.3给自动式关照困检测仪发出启动测量的指令,仪器自动搜寻被检前照灯,并测量其远光发光强度; 3.3.4按上述3.3.3步骤完成车辆所有前照灯的检测。 3.4摩托车前照灯人工检验:对于排量不超过250ml,或驱动电机额定功率不超过30kw的摩托车检验时,按以下步骤进行: 3.4.1将车辆停止在规定的位置; 3.4.2开启远光灯,远江灯应能正常工作; 3.4.3开启近光灯,近光灯应能正常工作。 3.5检测过程中车辆档位应置于空档,无级变速的车辆应实施制动。 3.6检测结束,有夹紧装置的松开夹紧装置。将被检车辆驶离。 上一篇摩托车人工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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