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与技术要求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验项目与技术要求 |
1 | 行车制动 | 整车制动率 | 制动力总和与整车重量的百分比:空载应≥60%、满载应≥50% 对于总质量大于750kg的挂车台试空载制动性能检验时, 组合成的汽车列车,空载应≥55% 对于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专项作业车,空载应≥50% |
前轴制动率 | 轴制动力与轴荷的百分比应≥60% |
后轴制动率 | 乘用车、其它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20%; 其它汽车空载反力滚筒式板制动台检验应≥50%,用平板制动台检验应≥35%;总质量大于3500kg的客车,空载用反力滚筒式制动台检验应≥40%,用平板制动台检验应≥30%。 挂车≥55%; (用平板式制动台检验乘用车、其他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前后轮制动率时应按前后轮制动力最大时刻所对应的动态轮荷之和) 对于总质量大于750kg的挂车台试空载制动性能检验时,各轴制动率应大于等于55%; |
制动平衡 | 前轴 | 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全过程中测得的该轴左右轮最大制动力中大者之比 | 对前轴制动平衡应≤24%,新车制动平衡应≤20% |
后轴 | 当后轴制动率大于该轴轴荷的60%时,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全过程中测得的该轴左右轮最大制动力中大者之比 | 对后轴制动平衡应≤30%,新车制动平衡应≤24% |
当后轴制动率小于该轴轴荷的60%时,在制动力增长全过程中同时测得的左右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与该轴轴荷之比。 | 不得大于该后轴轴荷的10%,新车制动平衡应≤8%。 |
2 | 驻车制动 | 驻车制动力的总和应不小于该车在测试状态下整车重量的20%;对总质量为整备质量1.2倍以下的车辆,限值为15%,半挂牵引车单车测试驻车制动率限值为15%。 |
3 | 前照灯 | 发光强度 | 新注册汽车:两灯制:18000cd;四灯制:15000cd;低速货车:两灯制:10000cd;四灯制:8000cd 在用汽车:两灯制:15000cd;四灯制:12000cd;低速货车:两灯制:8000cd;四灯制:6000cd |
4 | 转向轮侧滑量 | 侧滑量为±5m/km(含双转向轿) |
5 | 质量(整备/空载) | 整备质量:注册登记安全检验时,轻微型货车、轻微型挂车、轻微型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100kg。空载质量:在用机动车安全检验时,轻微型货车不超过±10%或±200kg。 |
6 | 人工检验项目 | 人工检验项目包括车辆唯一性检查、联网查询、车辆特征参数检查、车辆外观检查、安全装置检查、车辆底盘部件检查、底盘动态检验。 其中,外廊尺寸:按GB 7258、GB 1589规定的限值为准。 |
依据标准:GB 38900-2020、GB 7258-2017、GB 1589-2016等。